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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时间:2023-04-19 来源: 工程建设部

为进一步完善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水土保持验收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并顺利通过水保验收,拟选择一家咨询服务单位开展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工作。经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同意,确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咨询服务单位。现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泸定县咱里村伞岗坪附近,设伞岗坪综合体接雅康高速公路,经泸定南、海螺沟、安顺场、终点设大杉树枢纽互通接雅西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96.511公里。

全线设置桥梁16829.71米/35座,其中特大桥8028.54米/8座,大、中桥8801.16米/27座;设置隧道66637.5米/18座,其中特长隧道53852.5米/11座,长隧道13735米/5座,中隧道1608.0米/2座,通风井2420米/4座;设置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5处;互通式立体交叉 7 座,其中枢纽互通 2 处,一般互通5处。

2.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2.1服务内容

本招标项目服务内容为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所在工程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水土保持验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

(1)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和各级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2)收集项目资料,分析本项目情况,制定验收工作计划及验收技术方案,梳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水保施工、水保监理、水保监测的工作要点和要求,明确本项目水土保持自如验收的标准和条件,给本项目水保设施验收提供指导依据。

(3)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现状调查,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的水土流失影响,核查水土保持方案及设计文件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运行情况,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件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等,形成水保保持现状自查情况报告,对不满足水保验收要求的提出整改建议方案,并协助招标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4)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各项专题复核工作,包括项目实施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完成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等评价。

(5)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各阶段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验收工作会议(包括支付相关会务费用和专家评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编制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参加并配合水土保持主主管部门(含相应评估机构)的各阶段验收工作,确保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审查。

(6)完成本项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及备案,对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给出及时处理方案和回应意见,并跟踪报备进展情况。

(7)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配合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水土保持验收检查及自主验收核查。

(8)委托人要求的水土保持验收其他事项。

2.2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核查,通过核查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近5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通过的业绩。

(注: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由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指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为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下同。)

3.3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的技术职称

(2)具有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公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3.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4  19  00  00 分至 2023  5  5  23  59分,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网站(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招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超过 2023 5 5  23  59  分(北京时间),将不再接受报名,招标人可以拒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报名和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费(可简写为泸石高速水保验收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为 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投标人应于 2023  5  5  23  59 分(北京时间)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泸石高速水保验收投标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5 6 日上午 09 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lsgsgl.com)上发布。

8.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lsgsgl.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 则不予受理。

10.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11.评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评标室。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甘孜州泸定县运通宾馆2楼203室(泸定县丰碑街人民医院东侧160米)

联系人:刘女士   

 话:0836-3122572

邮  箱:835742334@qq.com

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