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56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0] 9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本项目施工承包人委托,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全过程安全一体化技术咨询服务(第一阶段“管家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 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泸定县咱里村伞岗坪附近,设伞岗坪综合体接 雅康高速公路,经泸定南、海螺沟、安顺场、终点设大杉树枢纽互通接雅西高速公路。 路线全长约96.511公里,总投资概算约 174.077 亿元。
全线设置桥梁16829.71米/35座(包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8028.54米/8座,大中桥8801.16米/27座;涵洞及通道38道;设置隧道66637.5米/18座,其中特长隧道53852.5米/11座,长隧道11177.0米/5座,中短隧道1608.0米/2座,通风排烟井2420米/4座;设置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5处。
泸石高速公路项目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安全保障艰巨、生态环境脆弱,工程建设难度极大,为创新“投建一体”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保障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安全推进实施,决定引入第三方安全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全过程安全一体化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实现项目全过程工程本质安全、风险可控和科学的全寿命周期成本。全过程安全一体化技术咨询服务分为“管家式”服务和“保姆式”服务两大部分。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2.2.1招标范围及主要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为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安全一体化第一阶段“管家式”技术咨询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编制泸石高速安全管控总体规划方案,明确建设各方安全管理工作界面,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及驻地服务等。
2.2.2标段划分及服务周期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AQ1 。
服务周期:暂估 3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B.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 (咨询专业:公路。咨询服务范围:评估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应急预案业绩。
(3)信誉要求(A、B项以招标人核查的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网页信息内容为准):
A.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C.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3.2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同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即1家牵头人和1家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资质、业绩、信誉的所有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满足招标公告第3.1款资质要求和信誉要求。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3.3关联企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 5 月 25 日17:00时至2021年 6月 21 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方式二:登录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sgsgl.com)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或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sgsgl.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sgsgl.com)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资料
9.1.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sgsgl.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sgsgl.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诉书格式参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100号(财富双楠大厦)1011室(或甘孜州泸定县杵坭村)
邮 编:610041
联系人:苟先生 梁女士
电 话:028-85558968 0836-3122572转8011
传 真:028-8555896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63047730